石女士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问:
您好,我是土生土长的天津武清大良镇人,上大学时我的户口性质转为了非农业,毕业后没有找到户口挂靠的单位,所以户口又打回原籍天津武清大良镇,虽然跟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面,但是户口性质依然是非农业,现在户口改革了,可是村里所有的权益都没有我的,说我不属于村里人。
请问一下:
1、我目前已婚,孩子的户口可以跟着我吗?能落户在我们村里吗?
2、下次土地分割的时候有我的吗?
3、我在村里能享有什么待遇?
4、若以后拆迁,我和我的孩子有什么权益?
我常住在村内,自从农转非以后就没有享有过任何的福利待遇包括选举,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我的后半生该如何生存。
请区长能否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。谢谢!
武清区回复:
尊敬的网友,您好,来信收悉。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大良镇政府答复如下:一、关于孩子户口问题,经与镇派出所沟通,按照户籍政策,孩子户口可以随父,也可以随母。如果你本人户口在村里,可以落在村里;二、关于土地分割问题,二轮延包土地截至时间到2027年止,到期以后土地如何分配、如何调整,按政策解决,是否给您分割土地要按相关政策执行;三、在村内享受待遇,有政策规定的按政策执行,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,按村级民主程序决定;四、拆迁问题,现在没有拆迁计划,具体您们母子在拆迁时能有什么权益,应在此项工作开展时按相关政策执行。
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
2018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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