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武清人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就农村房基地问:
各位领导好!
我们家住南蔡村镇九百户村,家里一共是4口人,父母跟我和弟弟,我在上学时候变更的农转非,毕业后户口转回村里,但一直是非农户口。我家现只有一处房基地。弟弟去年领证结婚,请问我弟弟可不可以申请房基地分户?如果可以申请,需要哪些手续以及各主管部门、联系方式跟收费标准。
区人民政府答复:
尊敬的网友:
您好,来信收悉。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南蔡村镇政府回复如下:依据《武清区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:有两个以上子女,一子女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,符合分立户条件,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宅的规定。您本人是本村非农常住户口,与父母、弟弟共住一宅的现状,不符合审请房基地分立户的条件,故不予批准。
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
2018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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